法庭以医疗过失判予前保安180万令吉

2025-05-29 06:12来源:本站

  

  吉隆坡:太平高等法院判给一名前保安180万令吉的赔偿金,这名保安在2016年的摩托车事故中因医疗疏忽而脑部受伤。

  周四(12月26日),法官努尔·鲁温纳·努尔丁(Noor Ruwena Md Nurdin)裁定,28岁的原告P. Thinnagaran在权衡可能性的基础上证明了他的主张,并允许他对被告的大部分主张。

  她在12月24日发布的判决书中表示:“本法庭判给原告一般、特殊和加重损害赔偿,并命令被告集体向原告支付总计180万令吉的赔偿金,包括15万令吉的诉讼费。”

  Thinnagaran于2019年提起诉讼,将政府、太平医院院长和三名医生列为医疗过失的被告。

  在她的判决中,Noor Ruwena表示,这确实是一个悲惨的案件,在2016年1月2日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太平医院,如果被告能对他进行适当的诊断、治疗和更密切的监测,原告大脑的永久性损伤是可以避免的。

  她补充说,在医院遭受的伤害显然是被告违反照顾义务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原告方面的任何共同过失。

  法官表示,法庭裁定第一至第三名被告在对原告的脂肪栓塞综合症(FES)的治疗和诊断,以及随后为挽救其生命所需的插管方面,均未能履行各自的职责。

  “由于被告集体违反注意义务,原告所遭受的伤害还包括精神创伤。他的精神健康受到影响,因为他有认知障碍。

  她说:“在整个事件发生后,原告压力很大,不再是平常的自己,不得不依靠别人来满足他的个人需求。”

  Noor Ruwena进一步解释说,鉴于原告目前的情况,他仍然需要他的母亲作为他的主要照顾者,迫使她辞去每月工资为1,300令吉的工作。

  “原告是四个兄弟姐妹中的老大,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在事故发生前,他作为一名保安每月挣800令吉,由于他的残疾,他无法重返工作岗位。”

  被告对整个判决提出上诉,并于8月2日提交了上诉通知。

  根据案件的事实,2016年1月2日下午1点05分,Thinnagaran在Jalan Transkrian骑摩托车时与一辆汽车相撞,受伤。

  他被送往太平医院,医院采取了措施,防止事故中多处长骨骨折引起的FES。

  FES是一种潜在的危及生命的疾病,通常是由骨折或严重受伤释放的微小脂肪颗粒进入血液。

  这会导致呼吸窘迫、神经错乱和皮肤上出现小红点的皮疹等症状。

  据称,2016年1月3日凌晨2点至6点50分,原告的病情没有得到监测,尽管他在早上7点出现了FES的高风险。

  在1月3日晚上8点进行手术之前,医生们决定先稳定一下Thinnagaran的病情。

  然而,当时的核磁共振成像(MRI)扫描显示,Thinnagaran因缺氧和血流量不足而遭受了脑损伤。——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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