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9 00:44来源:本站
阿曼巴勒斯坦有限公司(Aman palestinian Berhad)执行主席和首席执行官(CEO)等三人今天在会议法庭被控164项刑事违反信托(CBT)、欺诈和洗钱罪名,涉及数千万令吉的公司资金。
58岁的执行主席Abdullah Zaik Abdul Rahman, 52岁的首席执行官Awang Suffian Awang Piut,以及49岁的投资公司董事Khairudin Mohd Ali,在法官Datuk Anita Harun面前宣读了所有指控,并表示不认罪。
Abdullah Zaik和Awang Suffian以Samudra Champa Sdn Bhd (Samudra Champa)董事的身份,受托管理属于Aman巴勒斯坦的价值20,946,498.80令吉的财产,他们在2018年3月12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分别被控52项CBT罪,这些财产是在Bandar Baru Bangi附近的一家银行。
根据刑法第409条,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鞭打和罚款。
他们同时被控19项欺诈罪名,即欺骗阿曼巴勒斯坦董事会向Samudra Champa支付39,150,000令吉现金,用于购买黄金,而购买价格较低。
他们被指控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3年7月14日在附近的巴鲁班吉港第3区阿曼巴勒斯坦Berhad犯下这些罪行。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420条制定的,并与该法第34条一起宣读。根据该法,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0年监禁、鞭刑和罚款。
作为Samudra Champa的董事,Abdullah Zaik和Awang Suffian也分别被控19项罪名,即使用非法活动所得的款项,共计12,833,772.16令吉,作为为公司购买半d房、商店房、土地、商店地、办公工厂和一辆丰田Velfire汽车的付款。
至于Khairudin,他被控为同一家公司的董事,犯有类似罪行,涉及6,038,016.60令吉,作为购买商店地块,店屋和半独立式办公工厂的付款。
据称,这些犯罪行为发生在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日期间,发生在巴鲁班吉市和加让市附近的几家银行。
这些指控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提出的,可以根据该法律第87(1)条的第4(1)条进行处罚。
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5年的监禁和不低于非法活动所得金额或价值五倍或500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法庭允许阿卜杜拉·扎伊克和阿旺·萨芬各获得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并有一名保证人,而凯鲁丁的保释金为20万令吉,并有一名保证人。这三名男子还被命令向法院交出护照。
至于保释金,他们获准在今天缴纳保释金的一半,余款在3月13日之前或当天缴纳,这也是案件的提审日期。
控方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副检察官Ahmad Akram Gharib、Wirna Rifin @ Arifin、Nurul Atiqah Mohamad Alias和控方官员Fatin Farhana Ismail负责,而所有被告均由律师Siti Mardhiyyah Zamani代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