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4 01:21来源:本站
在赞扬政府改革过时法律的举动时,法律专家希望考虑那些与儿童、妇女、残疾人和言论自由有关的法律。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儿童专员Farah Nini Dusuki博士指出,一项古老的法律,即《儿童法》第97(2)条,规定对儿童判处无限期监禁。
“这是为犯有可判处死刑的罪行的儿童提供的。
她说:“但对孩子的惩罚不是死刑,而是‘随统治者的意愿拘留’。”
她补充说,这一规定是武断的,并没有概述赦免或释放的程序。
“根据这一条款被判刑的儿童被无限期地留在监狱里,被国家遗忘,”她说。
拿督斯里阿扎利娜昨天宣布,将审查3000多部过时的法律,以确保它们的相关性。
总理部(法律和体制改革)部长表示,将编制一份这些法律的清单,供总理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法拉·尼尼说,另一项应该被审查的法律是《1969年罪犯和不良分子登记法》,该法允许警方根据《刑法典》保留犯罪记录。
“然而,那些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被调查或定罪的人并没有在警方的记录中,”她说。
马来西亚女律师协会表示,马来西亚的法律应与马来西亚已批准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保持一致。
它说,公约的原则应该在当地进行调整,例如通过立法性别平等法来遏制歧视。
“同样,《残疾人权利公约》也需要本地化。
它补充说:“现行的《2008年残疾人法案》没有生效,因为没有补救措施,没有惩罚,也没有歧视的定义。”
法赫里·阿扎特律师也认为,鉴于过时的法律有可能使情况复杂化,有必要进行审查。
他说:“21世纪的社会在文化、进程或态度方面与20世纪和19世纪不同,而这些是我们法律的基础,因此这一点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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