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什么就做什么

2025-09-16 09:56来源:本站

  

  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增加令人震惊,去年有110起案件涉及6岁以下的受害者。

  从2017年到去年,受害者人数为6990人,仅2023年就有1570人。

  有鉴于此,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和教育部长法德利娜表示,政府将提高公众对他们的法律义务和向当局报告针对儿童的性犯罪的必要性的认识。在昨天的一份联合声明中,他们说这项运动的目的是强调举报犯罪的重要性。

  “这项运动将采用“培训培训员”的方法,培训教师和社区领袖如何在学校环境中有效地发现和报告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案件。”

  他们说:“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792号法令)第19条明确规定,不报案是一种犯罪。”

  部长们表示,将很快启动一项涉及所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广泛宣传活动。

  阿扎利娜和法德莉娜说,她们举行了一次联合会议,讨论保护儿童免受性犯罪受害者的措施。

  出席会议的还有警察部队、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福利署、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的代表。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将为教育部下属机构的儿童制定一个更有效、更有利于儿童的性犯罪报告机制。

  “政府很清楚,由于对儿童性犯罪的报道不足,这些数字可能无法揭示整体情况。

  “这仍然是政府面临的一个挑战,特别是当警方的统计数据显示80%的肇事者是受害者认识的时候。

  “因此,整个社会都有责任保护儿童不成为性犯罪的受害者,”他们说。

  CRIB基金会(儿童权利创新和改善)联合主席Srividhya Ganapathy说,当涉及到儿童保护时,必须有一种尽一切努力使国家法律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的意识。

  她说,其中一种方法是扩大SOAC法案第3节的保护范围,以解决居住在国外的个人对马来西亚儿童的网络性剥削问题,Azalina周一宣布了这一措施。

  然而,斯里维迪亚表示,马来西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说,人们对SOAC法案的运作缺乏理解或了解。

  “你可能会因为在你身上发现的每一件儿童性虐待材料而被单独起诉,你将为在你身上发现的每一件材料承担责任。

  “该法令第10条规定,任何人访问或拥有或控制任何儿童色情制品,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不超过10,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她说:“这显然是一项严格的责任罪行,逮捕人员或法官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

  她补充说,每一个负责报案或逮捕的警察都应该接受培训,并意识到儿童性虐待的严重性。

  Srividhya说,该法案不仅将获取儿童性虐待材料定为犯罪,而且给公司带来了刑事负担。

  这是指员工在办公设备上下载了儿童性虐待材料,而公司没有报告或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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